经过班级团支部的推荐人选再到院分团委的审核和讨论,社会福祉学院举办校学生代表大会推选代表团会议,大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5名长春人文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包含党员代表1名,团员代表4名,学生骨干代表2名,女生代表1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2018级学生代表0名,2019级学生代表3名,2020级学生代表2名,2021级学生代表0名。
通过本次大会选出的长春人文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符合《长春人文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须知》的相关规定,并且经过社会福祉学院分团委的指导与讨论。最后经我学院认定推选的代表团成员具备长春人文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资格,公示名单如下:
供稿人:孙美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