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
学院概况
院系领导
师资队伍
教学展示
岗位职责
联系我们
新闻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校企合作
教师展示
学生展示
党建工作
工作动态
学习报告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就业指导
就业政策
历年分数线
考研状况
学术研究
学术动态
学术成果
学生工作
学生活动
志愿者
武装工作
学生组织
毕业生风采
心理健康
学科建设
平台建设
专业设置
视频宣传
学院视频
各系视频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政策
全部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就业指导
就业政策
历年分数线
考研状况
1
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
2021
04-02
一、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1.人才落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落户城镇的,不受购房、就业、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可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上述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随迁落户。2.安家补贴。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引进人才,按照不同层次类型给予相应安家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就业政策
首页
上页
1
下页
尾页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在线咨询
694610711
联系电话
0431-84577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