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祉学院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福祉学院安全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整改问题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有序发展,2021年12月2日18:00,社会福祉学院于东B217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2021级全体同学参加此次活动。
本次活动把握新法“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总体宗旨,以“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总体方针,共分为两部分,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强化应急能力。第一部分,由2019级霍立娟学姐为同学们科普新《安全生产法》以及违法处罚条款,她围绕“新安全法总体要求”、“新安法对企业的要求”、“新安法对政府部门的要求”、“新安法对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新安全法修改内容对比”、“如何贯彻落实新安法”六方面进行讲解,带领同学们就校园里多方面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深刻讨论。讲解过程中,2021级学生代表也积极上台为同学们分享违反法律的案例,使同学们更加直接明了地接触和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第二部分,播放关于新《安全生产法》宣传片,在班级广泛宣传和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形成了良好的宣传声势,切实提升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学生的法律及安全意识,我院将把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时刻以实现“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为最终目标,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把学生的安危放在心上,抓在手里。
社会福祉学院
2021年12月2日